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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厂装修公共控制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集中控制,并建筑使用的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体育馆、影剧院、候机厅、候车厅等公共场所应该采取集中控制,并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旅馆的房间开关所控制光源数不宜太多,每个房间灯的开关数不宜少于2个,除了只设置1个光源除外。
每个照明开关所控制光源数不宜太多,每个房间灯的开关数不宜少于2个,除了只设置1个光源除外。
房间或者场所装设有两列或者多列灯具时,宜按下列分组控制:
1. 所控灯列与侧窗平行;
2. 电化教室、会议厅、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场所,按靠近或者远离讲台分组。
有条件的场所,宜采用下列控制方式:
1. 天然采光良好的场所,按该场所照度自动开关灯或调光;
2. 个人使用的办公室,采用人体感应或动静感应灯方式自动开关灯;
3. 大型宴会厅、报告厅、电梯大堂和客房走廊等场所,采用夜间定时降低照度的自动调光装置;
4. 旅馆的门厅、电梯大堂和客房层走廊等场所,采用夜间定时降低照度的自动调光装置;
5. 大中型建筑,按具体条件采用集中或集散的、多功能或单一功能的自动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