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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物内的建筑缝隙必须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建筑缝隙防火封堵应根据防火分隔构件类型、缝隙位置、缝隙伸缩率、缝隙宽度和深度以及环境温度、湿度条件、防水等具体情况,选用适应的防火封堵材料。
3、建筑缝隙防火封堵组件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相邻防火分隔构件的耐火性能,并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或其他经国家有关机构认可的测试标准测试合格。
4、建筑缝隙防火封堵组件在正常使用或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本身结构的稳定性,不出现脱落、移位和开裂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