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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的调试,应在灭火系统安装完毕、施工质量合格和相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完成后进行。
2、调试负责人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参加调试的人员应职责明确。调试应按照预定的程序进行。
3、灭火系统应进行冷喷实验,试验时宜采用水代替合成泡沫灭火剂。试喷结束后,应按本规程附录D进行记录。
4、灭火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有关规定。